福建:补齐短板,让城乡孩子同享优质教育

06.12.2015  11:00
  本月,我省包括建宁县在内的23个县,将接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

  “资金投入力度之大,建设项目之多,在我县教育发展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相比‘十一五’,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面貌可谓翻天覆地。”建宁县教育局局长曾福星表示。

  2011年4月,省政府与9个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书,确定到2017年全省92个县(市、区)全面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1个县通过检查,比规划目标多6个县,通过县占比为 55.7%,位列全国第七。

  扶弱补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是基础。全省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根据各县财力省财政分四档补助,其中欠发达县省级承担80%。省级以上投入校安工程资金109.29亿元,60%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投入26亿元用于农村薄弱校改造、初中校舍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6.85亿元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目前,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完成率已达92.6%,学校间办学差异明显缩小。

  借助信息化手段,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可向农村学校传输,不少农村孩子也能分享名师教学。目前,所有教学点已实现“数字教学资源全覆盖”,70.9%的小学、92.6%的初中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64.5%的小学班级、77.4%的初中班级实现“优质资源班班通”。

  提升教学水平,教师是关键。近5年,全省公开招聘录用中小学新任教师3.3万人,其中乡村教师占40%,紧缺学科教师占50%。对有志到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任教的本科毕业生,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连续4年退还学费,近4年共吸引4000余名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省财政还设立专项经费,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的乡村教师,按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标准,连续补助3年,近5年已投入1.35亿元。

  随迁子女的利益同样需要保障。我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以每年6万—10万人的速度递增,目前达89.7万人。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将“解决随迁子女就学”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7.1亿元,新增学位22.5万个,87.6%的公办学校接收比例多年位居全国前列。随迁子女招生实行家长自主报名和电脑派位相结合,保障了他们的入学公平。(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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