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奖促治 符合补贴条件黄标车可再获千元奖励资金

21.05.2016  17:56

   以奖促治推进黄标车淘汰升级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记者吴宗宝)为进一步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日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2016年黄标车淘汰升级以奖促治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凡符合《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方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每辆车给予1000元省级以奖促治奖励资金。

  据悉,本次共下达黄标车淘汰省级以奖促治资金1794.5万元。对已办理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申请的,每辆车将追加1000元奖励资金,并在1个月内发放给车主。对正在办理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申请的,每辆车将给予1000元奖励资金,与我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同时发放。此外,《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申请表》中“申请补贴金额”仍按我市补贴标准填报。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将淘汰17600辆黄标车。截至5月15日,全市累计注销淘汰黄标车4218辆,完成年度任务的23.5%。市环保局总量科科长蔡天从介绍,凡是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提前交售报废黄标车,并于2018年1月31日前申请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都将享受每辆车1000元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直接汇入车主银行账户。以奖促治机制的奖励措施,将进一步调动我市黄标车车主配合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积极性,促进美丽泉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