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省级补助新标准出台 泉州已获2680万元

15.01.2015  11:45

    日前,福建省出台《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即日起施行,期限暂定为一年。今年全省还将确定100个100户以上规模的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每个100万元给予“以奖代补”。

    《办法》明确,依据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的改造方式和困难程度,确定不同类型的补助标准。异地搬迁和原址新建的,按每人3000元补助。困难计生户、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等对象享受政策叠加,即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补助3000元,少数民族户每人追加补助6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每人增加1000元。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每户补助不低于10000元。

    对危房进行修缮加固的,按每户10000元给予补助。五保户无论新建或修缮,按照每户(人)15000元给予补助。 (记者 郑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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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部分补助资金已提前下达

    日前,福建省下达2014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据悉,去年泉州共获得省级拨付资金7604.5万元,共改造搬迁5000户,涉及22960人,其中包括享受政策叠加的计生户、少数民族户、残疾人户。

    2015年部分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提前下达,泉州获2680万元,其中安溪1600万元,德化1000万元,南安80万元,实际补助资金,待各地实施后再据实拨补。

    (记者 郑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