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拟出台财政补助奖励办法 支持宜居环境建设

25.08.2014  09:14

  部分在榕省人大代表近日对我市农村宜居环境建设工作进行集中调研。记者从调研活动中获悉,我市正在研究出台市财政支持宜居环境建设的办法措施,以明确相关建设项目补助奖励标准。此外,还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要求设计工程师驻点指导建设。

  据了解,美丽乡村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景观改造提升、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是农村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容。今年我市将对16个村按照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求进行打造,其中闽清县的两个示范村项目已基本完成,其他县(市)区的10多个村也有了一定景观建设成果。

  据介绍,今年有永泰县嵩口镇、马尾区亭江镇闽安村这两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列入省级整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至7月底,马尾区投资3000万元的邢港桥已进场施工,计划9月通车;永泰县嵩口镇项目设计方案已通过省专家团评审,涉及的4个村已启动环境综合整治。

  此外,今年我市把应建设压缩式垃圾中转站的43个乡镇纳入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年底前全部建成。截至7月底,9个乡镇已建成压缩式中转站。乡镇污水处理今年应开工的49个项目,至7月底有14个项目已完成。按照计划,至2017年,全市尚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61个乡镇将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