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区的部署,根据2015年省、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实现打造“两个升级版、一个核心区、两个先行示范区”的战略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
(一)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情况汇报,对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一系列要求,强调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问责,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鲤城建设的实施意见》、《鲤城区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统筹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2.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我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对全区226家事业单位进行分类,并在所有区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建立有效透明的行政经费监督管理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保留行政权力事项10类2127项、公共服务事项240项,梳理公布各部门责任清单事项3182项,编制完成732张行政权力流程图,压缩审批时限132个工作日,取消23项审批事项,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打通简政放权“最后一公里”,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群众。公布《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包括9大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工商登记“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手续6034家,放宽经营范围登记712家,个体工商户登记同比下降4%,企业登记同比增长44%。
3.推进行政决策法制化。严格执行《鲤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顾问作用,确保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大合同、协议经过合法性审查把关,有效降低政府行为的法律风险和稳定风险。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机构共办理法律事务32件,包括审核区政府及部门重要文件文稿17件、重大合同(协议)11件,参与处理其他涉法事务4件,涉及标的1.73亿元,提供法律建议70余条,确保了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政府各项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4.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滚动更新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录库,全面了解和掌握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现状。根据统计结果,2015年我区28个行政执法单位及高新区、8个街道共有专(兼)职法制人员114人,其中分管领导38名,法制工作人员76名。按机构设置划分,设立专职法制股室的单位5个,占比13.5%;配备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单位32个,占比86.5%。按法制工作人员数划分,2人及以上的单位14个,占比37.8%;1人的单位23个,占比62.2%。按专业构成划分,法学(法律)专业人员39人,占比34.2%,包括分管领导10人、法制工作人员29人。
(二)持续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管理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1)定期清理到期失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发布机关应当每隔一年或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年初,区政府对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开展例行清理工作,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6件、到期失效规范性文件14件,并印发《鲤城区2015年度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开,第九次更新规范性文件目录库。(2)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严格落实《鲤城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事先审查规程》文件要求,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事先送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015年,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共发布生效规范性文件6件,经审查,未发现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相抵触的情形,且均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并按时向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
2.严格行政执法行为监督。(1)继续推行行政决定书季报评议制度。每季度汇总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各类行政决定书,及时发现部分单位行政执法文书内容与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要求不一致等问题,并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纠正29件存在瑕疵的行政执法案件,确保依法依规,减小诉讼风险。(2)抓好行政执法平台的对接运行。成立鲤城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与省、市平台衔接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区级网上行政执法平台与省市平台对接工作的通知》,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规范职权目录、单位信息、执法人员数据等数据录入工作,按时完成了区级平台与省、市平台的并联互通,常态化向省执法平台推送行政处罚案件数据和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平台对接运行情况同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依法行政指标评估范围。(3)规范行政执法范例文书。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司法体制改革及执法实践情况,在2009版行政决定书范例的基础上,并经广泛征求意见后,重新修订印发行政处罚、许可、确认等类文书范例,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标准、明确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途径等,提升依法执法水平,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4)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分析。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区行政执法状况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区政府每半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区27个行政执法单位共作出行政处罚、许可、确认等具体行政行为51.81万次,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53.72%,涉及金额16.78亿元,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现状的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3.持续推进“两法”衔接。(1)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监督力度,联合区检察院组织开展落实《行政诉讼法》专项执法检查、全区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评议、重点单位案卷评查抽查,检查执法卷宗90余卷,就存在的20多类(处)案卷制作瑕疵制发监督建议书,及时督促整改,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管理水平,带动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2)加强业务交流通报。畅通协调联络渠道,不定期与区检察院进行业务交流,相互通报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信息共享、密切合作,提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三)全面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1.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关,深入调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当事人双方的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立案受理6件,不予受理1件,包括撤销工伤认定申请3件、撤销消防处罚申请1件、撤销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申请1件、确认工商部门不履职行为违法申请2件。受理的申请已审结并按期作出复议决定的5件,其中维持3件、驳回申请1件、经区政府调解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结案1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2.严格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开展10期“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接待群众来访32批次、59人次,受理信访事项31件,当场解决信访事项5件,落实责任单位26件,落实领导包案26件。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大力推进“阳光信访”。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体系,健全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公开听证制度,把信访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3)简化信访工作流程。通过12345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群众诉求网上受理反馈。平台运行以来,我区共受理群众诉求件104件,均按时将办理情况答复诉求人,及时答复率91.82%,满意率92.73%。
(四)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问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15年,区政府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4件,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77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42件,办结率和满意率(含基本满意)均达到100%。
2.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监督。加强府院良性互动,充分发挥互动工作机制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深入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动因,找准案件协调切入点,适时提出合理的协调和解方案,争取当事人自愿和解,成功促成新星汽配厂不服区人社局工伤认定一案达成和解协议,进一步增进了“官民”和谐。
3.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建设,畅通受理渠道,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鲤城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企业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调查处理,今年来共收到区长信箱诉求36件,均按时办结反馈。
4.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及时将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事项进行立项分解,对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各类批办件,各类上级转办件、督办件,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针对石结构房屋改造、为民办实事、安置房建设等重点工作、民生工作,采取一周一督一报和现场督查推动的模式,敦促责任单位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全力加快项目进展。今年来已制作《政务督查》43期、批示反馈表110份,跟踪督办区政府领导日常工作批示件38期1026项次,有效推动行政决策落实。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培训
1.创新政府法制工作载体。充分利用微信等新兴媒体平台在信息交互上的即时性和便利性特点,建立“鲤城微普法”等公众平台及“鲤城法制”、“依法行政评议员”等微信群,第一时间发布法制工作动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热点讨论,为全区行政机关在开展法制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制问题提供解答,推动法制工作整体效率的提高。
2.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法制宣传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环节,年初区政府即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明确了各阶段法制宣传重点及全年目标任务,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区政府各部门,纳入依法行政指标考核监督范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宪法日”、青少年模拟法庭、法律进社区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45场次,在省法制网、区政府法制网等各级各类媒体上编发法制信息400余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
3.落实定期法制培训制度。加强对新颁布修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邀请市中院专家举办《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讲座,组织全区行政机关百余名领导干部集中听讲,通过领导带头学法,带动广大干部自觉学法,增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同时,要求区政府各部门制定学法普法计划,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等各类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照章办事。
(六)着力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1.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梳理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认真做好网上公布工作,制定各环节的工作规程,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不遗漏。将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子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细分为16个大类、73个小类,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对于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热点信息,形成按类目代码和按业务目录的“双轨检索制”,按整合链接、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的方向,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2.借力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对照《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上级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以“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网站13类公共服务领域专栏,梳理上网办理事项的目录和内容,将各类公共服务领域的网站后台编辑权限下放给各牵头单位进行录入完善和维护,争取转化公共服务的实际工作成果。加强与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的数据对接、系统对接、业务对接,积极搭建领导与职能部门之间、与基层单位之间、与群众之间网上办事综合平台,实现了网上便民服务和重点工作的交流互动。
3.完善网上审批平台。开通网上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要事先办”的原则,实行专项收件、专项流转、专项管理,办理时限一律在原有承诺时限基础上压缩一半以上予以提前办结。加强职权梳理、报送,网站“网上办事”版块集中了21个部门的274项行政审批职权以及街道、部门的2962项行政职权,组织入驻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对每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八要素和每项行政职权的十要素进行数据梳理。
4.建立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健全网站行政审批系统服务功能,完善网上审批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统一监管纳入中心审批服务事项运作。全方位推进以“审批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完善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与进驻部门之间、部门与社会公众及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为申请人、审批人员、中心管理处、监察机构等审批服务和相关机构和人员提供网络化、自动化、个性化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责任感不强、积极性不高,认为依法行政是“软任务”,特别是对每年绩效考核依法行政指标评估的实质性目的认识不足,突击迎检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各项制度的落实力度有待加大。比如部分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内容和发布程序不明,未经事先合法性审查即制定印发,对于有效期届满的规范性文件,未能及时修订印发或宣布废止,对于发布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报送备案接受监督等,忽略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和反馈。三是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当前,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日益深入,各级法制机构人员配备、队伍素质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大多数单位的法制工作人员均由其他岗位的非专业人员兼任,存在工作断档、业务能力偏低等问题,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四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各部门行政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单位执法人员对本部门执法权限不清、执法程序不明、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准,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时,存在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有瑕疵等情况。
三、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鲤城转型跨越的关键之年。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贯彻实施《中共鲤城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鲤城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各方面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发展的现代化鲤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事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综合执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资源环境等领域的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执法机构职责任务。完善区级政府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照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案卷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的、涉及面广、对社会有普遍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逐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六)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主动适应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工作新常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得到及时受理,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重大复杂案件要经过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纠错、调解力度,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对拟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和考试结果作为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长效机制,继续通过专家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法治队伍的素质培养,提高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之与其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