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开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08.07.2016  18:32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51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6〕198号),省政府决定对我厅行政权力清单事项进行调整,取消“省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事项;同时对应取消“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输港澳劳务合作项目立项审核”事项。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180项审核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112号),决定将我厅的“直销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核转报”更名为“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审批的审核转报”,并且与“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原油销售、仓储经营资格的审核转报”、“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的审核转报”、“企业境外投资核准的审核转报”共5项审核转报类公共服务事项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现将我厅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以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福建省商务厅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3.福建省商务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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