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起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将行政权力关进“笼子”

05.09.2014  22:07

    新华网福州9月5日电(记者 谢丹)政府部门有哪些行政权力?这些权力怎么运行?这些都将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日前已经下发,福建今年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明年1月1日期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此举不仅方便百姓办事,也也有助于社会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做到将行政权力关进“笼子”。

    福建推行省级权力清单制度的主要任务包括明确行政权力清理范围、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办法。

    首先是行政权力清理。清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等。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方法包括取消、职权转移、职权下放、职权整合、职权保留等。

    清理任务完成后,将进行审核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明确行使权力责任,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然后依法公开权力清单。

    福建省政府明确,经过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清单、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包括:行政权力的职权类别、项目名称、项目编码、实施机关、共同实施机关、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收费依据和标准、服务方式、相对人权利、监督投诉途径等。

    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图公布之后,福建还将行政权力纳入网上运行,大力推进网上办事,依托网上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各权力实施单位应当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福建省还明确要求要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根据实施方案,福建将于本月底前,建立省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11月底前进入集中审核阶段,今年底前公布运行阶段经审核论证和核实的省级行政权力清单,按程序报福建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对外公布。全省各市、县(区)政府也将同步推动权力清单制度建立,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