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情形减少
□ 本报记者吴晓锋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听取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代表市高院作的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公正及时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审判工作上取得不错的成绩。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法院主要是从“强化诉权保障,实现无障碍司法救济”、“落实监督保护,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机制”、“重视调研转化,回应实践需求”、“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五个方面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目前,从行政审判实践反馈的情况看来,大部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传统行政行为违法率降低,尤其是在征地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两类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呈下降趋势。另外,行政应诉能力逐年提高,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不应诉、不答辩、不举证、不出庭”的“四不”情形日益减少,对法院独立审判的干预也几乎绝迹,尊重和维护了司法权威。
在强化诉权保障上,重庆市法院加强立审配合,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坚持好传统和高科技并举,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优化网上预立案及材料查询,多方位便民利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全面清理限制收案的“土政策”和隐形门槛,对基层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一审行政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同时也合理规制滥诉,有效地规范诉讼程序。
在落实监督保护上,重庆市法院坚持严格司法,有效监督依法行政。2012年以来,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4872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1243件,平均败诉率为8.36%;行政机关变更行政行为1290件,平均变更率为8.67%;经过法院工作达成和解或经过诉讼释明后,原告主动申请撤诉5024件,主动撤诉率33.8%。
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重庆市法院早在2009年就开始启动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逐步推进指定管辖、提级管辖、交叉管辖和集中管辖的改革内容。2014年,全市法院指定交叉管辖案件349件,占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7%,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4%,比同期全市行政机关败诉率高7.2个百分点。同时,推行行政诉讼简易程序,提高审判效率。为了实质化化解诉讼争议,重庆市法院推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在经过两年的试点工作后,2014年3月,重庆市高院制定下发《关于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在全市推广。
在重视调研转化上,3年来,重庆市法院在权威刊物、各大主流报刊媒体上获得诸多荣誉和调研成果,同时,这些调研成果也在实际工作中转化为具体的方法,提升了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水平。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重庆市法院加强理想信念建设、审判人员的配备、业务素养的建设、层级指导监督,提升司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下一步,重庆市法院将更加严格履行审判职能。同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加强学习培训、预判研究、新法宣传,稳妥推进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判领域司法公开,服务于依法治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