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行政服务中心启用统一形象标识 含"马上就办"

05.11.2014  10:43

  全省启用统一标识

  11月5日讯 日前,省效能办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及其分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省直各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使用统一的形象标识。

  《通知》要求,12月底前,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应启用全省统一的形象标识。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要经常检查形象标识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擅自更改标准图案、制作低劣、铺张浪费,以及将形象标识用于非行政服务场所、非行政服务活动等问题,及时督促更换外观损毁、影响观感的形象标识。省效能办将结合其他工作,加强对形象标识使用情况的检查。

  (福州日报记者 黄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