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新设九个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 向“标准化”转身

28.02.2015  12:43

  市府办日前下发通知,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等九个办事大厅,将按标准化要求建设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并受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这些分中心分别涉及车辆管理、出入境、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保险管理、社会劳动保险管理、自来水、国地税办税、供电等领域。

  除了统一场所名称之外,分中心将与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人员考察等方面实现政务系统对接;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信息,须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信息服务;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精简申报材料,窗口即办件当场办理、当日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标准化建设纳入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建设范畴;畅通投诉渠道,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公布投诉监督电话,接受同级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具体变更名单】

  ●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

  ●泉州市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出入境分中心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

  ●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

  ●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劳动保险分中心

  ●泉州市自来水公司办事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自来水分中心

  ●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局分中心

  ●泉州市国税局办税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局分中心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办事大厅→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供电分中心(记者 郑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