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涉企行政收费将有目录 未列入项目的企业可拒缴

14.07.2014  21:24

    新华网福州7月14日电(记者 谢丹)今年底前,福建省将完成《福建省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手册》的编印、公布和发放,主动接受社会和企业监督,凡未列入手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企业有权拒缴。福建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

    福建省政府明确,将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一般性投资项目的审批。按照“先照后证”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市场监管职责,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自律,构建科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同时,结合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取消归并一批重复交叉的收费项目,继续免征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据悉,年底前,“阳光收费”公示工作将完成100家公示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