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例会制度

09.04.2016  14:30

近日,漳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定出台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例会制度,旨在提高全市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规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全市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所有已结案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全部纳入评查范围。案卷评查以省、市法制办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案件评查标准为评查依据。各县(市、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队直属大队、超限运输检察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股室每个月召开一次评查会议,至少抽查10份上月办理的案卷,支队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业务督查科室、政策法规科每年年中、年末各召开一次评查会议,随机抽取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办理的部分案卷进行评查并进行通报排名。各单位充分利用评查例会,结合开展典型案例讲评、执法疑难问题探讨、现场执法视听资料点评等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学习活动,同时,还可以定期邀请当地法制办参加案卷评查工作例会。 例会制度要求,参评人员不仅要指出案卷存在的问题,还要对高质量案卷和有借鉴意义的案卷进行讲评,以评代训、以评促学、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每次例会都应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将评查情况反馈至被评查单位。被评查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梳理整改、不断提升案卷办理质量。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例会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是规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具有重要意义。 (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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