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要点

25.02.2016  10:00
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社会管理,为幸福思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下发《思明区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提出全区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运行工作。规范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做好全区执法证年度注册、新办审核等工作,协助全区82人通过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注册或变更手续,27人通过考试新办理行政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按照部门放权、街道承接、社区减负原则,对区直部门报送的审批审核事项的内容、流程图、法定依据等材料逐一核对,通过召开单独座谈会、集中座谈会、工作组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对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并请市法制局审核把关,共清理出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41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55项(含市级下放20项),公共服务事项186项(含市级下放17项,以区级文件为依据18项,延伸至街居85项)。调整为内部审批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7项,公共服务事项建议取消审核环节38个。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三)做好行政权力清单清理工作。按照单位自查、审改办初查、委托审查等方式,遵循“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在全区20个政府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上报2003项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对每个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清理、审核,合并权力事项4项、删减权力事项199项、增加权力事项188项,法律适用错误修改70余项,删除无关法律条文90余处,补充法律依据50余条,最终确定权力事项总数为1988项。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四)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责任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坚持责任不漏项、责任法定、责任边界明晰的原则,按照已公布的权力清单、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对各部门的责任清单进行逐一梳理,聘请专职律师协助对合法性进行审查,明确部门职责及依据、具体责任事项、责任主体和追责情形等各项内容,确定全区22个部门责任事项2560项,其中行政权力类2005项、公共服务类127项、指导协调类99项、发展规划类29项、政策法规类42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9项、其他类249项,梳理、编制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由各部门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五)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廉洁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水平。理顺规范性文件报审流程,开展电子报审工作。通过参加座谈会、书面审查、部门协调、与市法制局沟通等,提前介入《思明区民宿管理办法》、《思明区老城区私危房翻建解危以奖代补办法》等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处理意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及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全年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9件,出台13件。加强对会议纪要、重大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实施,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认真学习、研究新行政诉讼法,积极采取措施和对策,在区政府常务会通报《关于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对我区行政机关影响及相关建议》。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及时作出复议决定,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和行政复议建议书等化解行政争议。接收和审查行政复议申请25件,办结23件。认真做好轨道1号线、火车站南广场、厦港变电站等项目被征收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配合代理律师等及时收集整理证据材料、答辩意见等提交上级复议机关和受诉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七)积极处理疑难信访案件,做好信访复查工作。主动介入疑难信访案件,协助处理火车站三期项目群体上访、鹭江街道纪延南社会主义私房改造、黄世金故居保护等信访案件。依法办理信访复查案件,对信访回复进行全面审查,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审慎出具复查意见,推动信访事项妥善办结。 (八)做好其他重大事项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做好轨道交通1号线、火车站南广场、鼓浪屿申遗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审查相关合同、文件,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积极参与镇海大厦、东坪花园、大德润三旧改造、公共安全馆招投标、海西金谷广场消防工程项目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查阅相关资料,参加各项专题会议,认真讨论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区财政局、区机关党工委等部门处理相关法律案件。认真审核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其他合同、文件,提出修改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区复评工作。按照市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要求,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区复评工作。完善、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依照八大考核指标和73项具体内容,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查缺补漏,编制目录。通过复评,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十)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区政府与区法院、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贯彻〈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各方面积极参与、多元共治、各取所长、各尽其能的长效工作机制。区法制办与区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联席会议、案件信息通报和联络员制度等,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督促纠正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及协调、加强理论调研交流协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继续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思明区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加强法制学习,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区深入推进福建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应用,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 (三)做好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廉洁性审查力度,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认真开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数据库。 (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工作,化解矛盾。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进一步深入研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及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复查案件,推动行政争议事项妥善化解。 (五)继续加大法律服务力度。继续做好鼓浪屿申遗整治、轨道交通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镇海大厦、公共安全教育馆等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办理区政府涉法事务,为区经济社会开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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