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8.01.2016  10:34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举办的2015年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泉州市荣获第九名,首次进入前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精心安排部署,增强依法行政工作实效 一是制定工作要点。根据《福建省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时制定我市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分工,部署具体措施,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工作。通过法律讲座、法制工作联席会、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等多种形式适时组织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市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泉政法备〔2011〕15号),明确法制信息的报送范围、要求和方式,并将法制信息的报送及采纳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年度绩效考评标准,不断加大泉州法制建设成效的宣传力度。2015年,被省政府法制办采用信息703条。 (二)立足依法依规,注重抓好源头环节把关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泉政〔2014〕9号),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继续落实邀请人大、政协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构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听取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参与审查各类合同、协议56件,出具法律意见47份。三是开展承接和落实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工作。深刻把握《立法法》的精神实质,提高全市对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立法目标任务。在借鉴其他地市规章制定规则的同时,起草我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条例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我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法律人才进行了一次梳理,拟从中筛选、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四是积极推动泉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为提升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规格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主动与省内外法律专家联系,争取邀请到高水平、有能力的专家担任本市政府法律顾问。同时,鉴于省政府正在酝酿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已在征求意见),就我市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草相关贯彻落实意见。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一是做好本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015年,我市共审查拟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00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63份,有效确保我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政策及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制统一。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2015年4月20日市政府办下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2015年度到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5〕31号),对清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目前,清理工作已完成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将对外公布。三是做好地方法规、规章的法律意见征求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及《福建省城市供水条例(草案)》等25份文件的法律意见征求工作,及时汇总和反馈各方意见。四是做好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文件起草、审查、备案、公布等各个环节的监管。2015年,共对各县(市、区)报备的231份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向省政府、市人大报送84份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同时,根据省、市部署,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为经济发展打造公平有序的制度环境。 (四)加快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统筹谋划简政放权转变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市政府及时成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统筹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出台《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泉政文〔2015〕90号),谋划各项改革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工作。市直有关部门清理之前共报送行政权力6966项,经审核清理,共精简2906项,精简率41.7%。其中,保留市级行使2059项,实行属地管理2001项。权力清单于今年4月1日正式公布实施。市、县两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均于2015年10月底按时完成,并在同级政府门口网站上公布,包括市级编制责任事项6069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25项。我市行政权力清单公布稿被省审改办推荐作为其他设区市范本以供借鉴。三是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积极对上衔接,针对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取消的审批事项,主动衔接,同步取消,共承接上级下放事项90项。主动对下交接,先后三次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共取消和下放县级172项,并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放得下”、“更便利”。目前,市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26项,比首次公布减少3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4项,比首次公布减少59项,精简率17.2%;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97项,比首次公布减少136项、精简率25.5%。四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和改进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国家级行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明确每项审批服务事项运行标准“路线图”,整体压缩审批时间1194个工作日、削减审批环节44个、精简各类申报材料1116份,试点工作经国家质监总局中期评估达93分,为福建省最高。积极推进省级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生成首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电子营业执照,被省发改委、省数字办作为全省电子证照标准推行。市、县两级全面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初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五是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结合“比服务、看实效”活动,督促市直部门每月报送简政放权自查情况和有关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完善改革成果评价制度。充分利用泉州政府门户网、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泉州晚报社、中国机构网和省市编办网站等平台,及时报送并发布工作信息。仅今年6月以来,各类报刊、网络平台刊发我市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信息3000多条次。坚持“一季度一督查”制度,市效能办、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加强配合,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仅今年前三个季度,共通报150多个问题,给予效能问责32人(次)。 (五)深化执法监督,营造公平公正执法氛围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不松懈。2015年来,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在食品药品、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文化旅游、农林水等领域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努力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有力地打击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召开市政府与市检察院第一次联席会议,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建立依法行政与检察监督工作互动机制。市政府法制办与检察院联合出台文件,对部门2014年两法衔接工作进行通报。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加强案件双向咨询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强化监督治理,切实纠正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监管缺位等问题。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推动网上执法平台运用,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上行政执法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5〕80号),要求各单位对职权目录、单位信息和执法人员信息以及2014年以来一般案件处理的处罚结果进行补充录入。同时,推进信息共享,目前全市已有  183家行政执法机关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567条,实现“网上留痕、在线监控”。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按照省上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录入省上开发的执法人员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并做好相关执法人员证件的补、换证工作。对全市拟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的准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摸底调查,为执法资格考试做好准备工作。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转变行政管理理念,端正执法目的,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 (六)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透明政务环境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综合协调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自觉接受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和舆论监督的渠道。坚持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的工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三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主题活动158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278万份。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定期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在全市开展以律师为主体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泉州司法在线”、“永春普法”、“丰泽普法”、“洛江普法”等一批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与日俱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举办法治文学作品征集活动,全市共建成65个规模较大的法治文化阵地。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省司法厅领导对我市的做法作出批示和充分肯定。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泉港区前黄镇凤阳村等3个村被命名表彰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信访工作措施,大力推进“法治信访”。  推进逐级上访,坚持诉访分离和分类处理,认真研究制定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群众投诉请求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文书格式文本,全面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信访人依照法定途径提出诉求。开展信访系统“三比三看”业务竞赛活动,争当“知识型”信访干部。扎实推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大力推进“法治信访”。二是持续开展积案化解活动,大力推进“案结事了”。2015年省里交办的98件信访积案,已化解89件,化解率为90.8%;其中息诉息访45件,息诉息访率为45.9%。省政府与省高级法院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关于开展百件信访积案集中评查评审和化解推进活动中,涉及我市的19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完成专案评审,其中息诉息访4件。我市自行排查梳理、开展集中评查评审和化解推进的30件信访积案,已全部完成专案评审,其中息诉息访5件。三是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5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3件,审结83件(含上年结转案件),其中,不予受理10件,告知4件,维持40件,撤销10件,责令履行2件,确认违法2件,驳回10件,终止5件。通过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有力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四是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新途径。多次在晋江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调研工作,了解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可能存在困难、探讨解决的办法。同时,做好泉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的筹备工作。为确保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专业性,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市法律、劳动争议、房地产等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同时,我市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规范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为将来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做好实践准备。五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5年,共办理应诉案件28件,市法制办精心准备答辩和证据材料,积极出庭应诉,并多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沟通联系,促使案件得到公正地解决。六是进一步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组织召开市政府与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府院良性互动联席会议,扩大互动范围,提升府院良性互动内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开展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制工作力量有待进一步增强。省人大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这对我市经济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也对市政府的立法能力和机构规格提出新的严峻挑战。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市政府规章的制定等新任务迫切要求增加编制以便承接立法新任务。同时行政诉讼法修改以后,实行行政异地管辖制度,应诉案件不断增加且需到外地法院开庭应诉,目前的人员根本无法适应政府法制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不均衡。部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落实还不够扎实、到位,导致依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够全面,部分工作未能落实到位。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有差距。虽然我市已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但在抓制度落实上还有所欠缺。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群众的利益诉求还不够充分,对社会稳定风险的考虑和防范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责任追究尚未实现制度化。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个别单位未能做到主动及时报送备案,削弱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三、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6年,市政府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市实施意见,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致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紧抓观念转变,持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轮训和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带头,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培训、补充人员、整合资源等手段,有效充实工作力量,提升法制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三是做好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四是调研制定并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开展“七五”普法启动实施宣传月活动,大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紧抓源头治理,健全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公示、调查、座谈、听证等公开征求意见方式的规则和程序。二是切实执行重大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评估清理制度,注重源头把关、事后评估,全面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清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 (三)紧抓公平公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责调整变化的情况,及时调整“三张清单”,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四是继续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根据执法实践及时调整修改自由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 (四)紧抓刚性制约,构建全面有力监督体系。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二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强化绩效管理、效能监察和行政问责,大力治理庸懒散现象。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规则,提高应诉能力。落实行政机关领导亲自出庭应诉制度。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与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良性互动,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规范行政行为。四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五)紧抓统筹协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持续开展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强化基层单位的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协调推动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按要求运用省信访信息系统,切实贯彻落实  “路线图”和七项机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和矛盾处理化解工作,规范做好受理告知、办理答复、送达回访等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水平,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群众满意率等“三率”。  二是大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于各级交办的信访积案,积极推动各地政府切实落实责任,认真制定实施化解方案,逐案落实“五个一”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和专案评审工作,用好用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扎实推进“案结事了”、息诉息访。三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泉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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