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前置审批事项
11.12.2015 14:06
本文来源: 新华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21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其中:保留133项;取消47项;转变16项,改为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规范15项,申请人可按照要求自行编制申报材料。
一 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二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分类实行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三 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对同一申请事项,不得重复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四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经研究,省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省级前置审批事项
清理规范200项前置审批事项,其中:保留136项,改为后置54项,取消10项。
一 对前置审批实行清单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二 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对同一申请事项,不得重复实施前置审批。
三 加强后续监管。有关部门要对不再保留前置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和脱节。
本文来源: 新华
11.12.201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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