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财政局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费用的统计工作

01.02.2016  10:2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财政执法和监督,莆田市财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状和国家赔偿费用的统计工作,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的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的新进展。多年以来,该局始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强化领导,落实措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扎实做好各项行政复议的基础性工作。2015年,发生1起土地出让应诉案件,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未审结;未接到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

(莆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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