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阳市着力抓好“四个环节”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

18.04.2016  09:28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保障,夯实“基础”。根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需求,依法预算划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经费,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作用,邀请专家、法律专业人士成立专家咨询组,助力行政复议和行政案件应诉工作,逐步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进一步夯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人、财、物“基础”保障,为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创造基础条件。

  二是分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据,找准“痛点”。经对2015年全市行政机关发生的全市行政机关554件行政应诉案件和受理的281件政复议申请进行认真统计分析,发现县、乡行政应诉案件431件,占比高达75.81%,县、乡行政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232件,占比高达82.5%。透过数据分析对比找出县、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高发“痛点”,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加强县、乡领导的法治意识,通过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和依法行政考核,逐步消除“痛点”。

  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消除“梗阻”。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改革试点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和结果“三公开”机制,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法院的司法建议或法律意见,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秉承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依法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的调解和解力度,着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

  四是健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机制,实现“倒逼”。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2015年办理市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99件。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委托人员出庭应诉率达100%。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倒逼”方式,切实增强行政机关领导的法律意识,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执法典范,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工作作风改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现展示法治政府形象、化解群众矛盾、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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