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安监局印发新《安法》行政处罚相关规定自由裁量暂行实施标准

15.05.2015  18:55
    

为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宁德市安监局在国家安监总局2010年制定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福建省安监局2013年制定的《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基础上,对2014年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进行细化梳理,进一步明确有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实施标准,本标准中列举了38种违法行为,针对违法行为作出具体描述,并列出“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和“实施标准”等内容。

本标准的公布为适当行使行政执法处罚提供有效依据,在法律规定的经济处罚幅度内,综合考量,正确、适当地确定处罚幅度,进一步规范宁德市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升安监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