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开展专项行动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22.10.2014  12:01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怀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将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据了解,今年来,厦门劳动关系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波动,因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小微企业发生停产倒闭,或其老板失联而引发欠薪突发纠纷有所增多;停产倒闭企业主要集中于私营小微企业,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占74.3%),以服装、金属和食品加工为主(占75.7%),包含少数的餐饮企业和商贸企业。全市及时妥善处置110联动突发劳动纠纷411起,与2013年同比增加13.5%,主要发生在建筑行业领域,因工程款或工资纠纷引发劳动突发纠纷共301起,占73%;前三季度已为劳动者追回或解决工资等金额达8489多万元。

市人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任务分工和要求,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方法和步骤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开展年终岁首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全力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接下来,市人社局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力量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采取电话、网络、现场等方便有效的措施,落实欠薪投诉举报处理常设制度,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活动。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发生过工资拖欠企业为重点,加强监控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尽快调查,责令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拒不整改的,依法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按照《福建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布。

同时,重点解决好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领域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配合建设、交通、铁建等部门推进建筑领域“无欠薪”项目试点工作。

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与刑事司法联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做好侦查、起诉和审理等工作,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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