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学 笃行 严管 把纪律和规矩排在首位

11.12.2015  22:36

  ■张定锋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准则》重在立德,为广大党员树立了应当模范遵循的道德标杆;《条例》重在立规,为广大党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行为禁区。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位,是抢抓当前大好机遇,全面推进城建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政治保证。

  立足“深学”,务求明纪律、懂规矩。为了把纪律和规矩刻印在广大党员心上,使纪律和规矩从刚性约束转化为自觉追求,把管住“多数”与抓“关键少数”结合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率先垂范,为广大党员作好榜样;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以及当前城建系统学习市城乡建总陈桂林同志先进事迹等活动结合起来,正源清流、崇廉拒腐;把党员思想教育、组织生活会、交流研讨等形式结合起来,多管齐下、触及灵魂。通过一系列道德示范和案例警示,使广大党员自觉远离“红线”、明确“底线”、追求“高线”,从思想上构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火墙”。

  重在“笃行”,务求遵纪律、守规矩。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讲纪律守规矩是具体实在的,为此始终坚持纪律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把纪律防线设置到履职用权的第一道关口,在具体岗位工作中定规立纪、以规束行。构建城建系统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笼子: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对兜底性条款开展全面清理,把服务事项由2011年的55项压缩整合至目前的22项,其中7项为即办件;制定工程管理廉政建设“十个不准”,严禁工程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建设项目招投标、采购等活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在2014年下降42%基础上,今年1月~11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7%;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行政职权实现网上公开,规范自由裁量权,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深入推行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促进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加强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工程变更。

  突出“严管”,务求不触纪、不违规。纪律和规矩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树立“严管即厚爱”理念,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严在平时,做到治于未病、抓早抓小。对个别党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予以教育提醒。加强对拟提任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审查,杜绝“带病提拔”;全面落实新提任干部任前廉政测试和廉政谈话制度。在建设系统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近年来先后效能告诫4人,通报批评1家单位。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驻市建委纪检组、监察室近年来共立案8起,结案6起,处分6人。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广大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排在首位。

  (作者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