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行业协会商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

24.02.2016  13:21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兰巧玲)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宁德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宁德市各级行政机关将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今年底前,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将一次性清理。

  据了解,行业协会商会是指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从事相同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以及与该行业有关的个人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并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脱钩的主体包括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脱钩的范围包括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方案》安排,脱钩将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和独立运行。行政机关依据职能对行业协会商会提供服务并依法监管。行业协会商会要设立独立账号,单独核算,实行独立财务管理,自2018年起,取消行业协会商会的财政直接拨款。在此之前,保留原有财政拨款经费渠道不变。过渡期内,根据脱钩年份,财政直接拨款额度逐渐递减,过渡期不得超过2017年底。按照部署,各业务主管单位对其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财务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摸底和清查登记,厘清财产归属。

  在人员管理方面,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领导干部退(离)休后三年内一般不得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个别确属工作特殊需要兼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退(离)休三年后到行业协会商会兼职,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

  对已在行业协会商会中任职、兼职的公务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清理。任职的在职公务员,脱钩后自愿选择去留。行业协会商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使用的事业编制相应核销。现有事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据悉,我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在机构、职能、资产财物、人员、党建和外事的分离脱钩工作计划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