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度C蛋糕店号称全场8.5折 顾客结账却被收全款

08.08.2014  11:59

  8月8日讯 福州一名消费者在东百元洪广场一家名为85度C的蛋糕店买一款水果蛋糕和其他商品,当天该店全场8.5折,结账之后她发现,其他商品都是按8.5折计算,蛋糕却按全价计算。随后她找到店方,店方表示愿意退还多收的差价。消费者坚持要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获得500元“增加赔偿”。经交涉,消费者昨日如愿以偿。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消费者的“较真”诉求完全合法。目前许多商家对新消法不了解,应该及时了解最新法规,合法经营。

  8.5折蛋糕

  结账被收全款

  5日,东百元洪广场的85度C蛋糕店搞十周年店庆活动,全场8.5折。消费者“no_靓”在该店买了“起士黑美人”、“502白色恋曲(水果版)”等6款商品。结账后她发现,“502白色恋曲(水果版)”蛋糕收了全价148元。“营业员说当天全场8.5折,现在订蛋糕可以年底提货,还拿了宣传册给我。可是结账后回到家才发现其他商品都打折,唯独那款蛋糕没有打折。”

  较真消费者要求

  500元“增加赔偿”

  “no_靓”找到店方,经沟通,店方表示愿意按宣传册中所说的8.5折计算,将多收的钱退还给消费者。消费者表示:“店方想退还差价解决问题,可这不是差价能够解决的,因为按照新消法,我可以获得商品价格3倍的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还应该按500元赔偿。”

  消费者与店方沟通未果,随后向12315投诉。

  昨日下午,记者从该消费者处获悉,她已获得了500元的“增加赔偿”。

  记者昨日十余次致电该店,均提示占线。

共2页 1 2

  新消法这一规定

  许多人不了解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蔡思斌表示,店家广告说明8.5折,实际结账却按全额计算的行为,属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欺诈行为。按照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州晚报记者 黄成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