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伤情骗领新农合补偿金 获刑并被处罚金

27.03.2017  18:07

  中新网福州3月27日电(黄雪玲 陈霞 林怡佳)医保基金作为群众的“救命钱”,对于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有人却起了贪念,意图利用医保基金牟取非法利益。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

  据了解,福清男子陈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于2012年5月28日刑满释放。出狱后,陈某在福清三山镇的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赚取生活费。2015年9月,陈某受雇于一建房工地安装模板时不慎摔伤,致右胫腓骨下段骨折,花去医疗费用34649.72元。事发后,这笔医疗费已由工地装模板的包工头报销。

  然而,在听说农村意外受伤可以领到“新农合”的医疗基金补偿时,手头紧张的陈某便心生一计,将原本不属于福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补偿范畴的工伤事故医疗费,虚构成其伤情是在家中换灯泡时从高处摔下造成的,向福清市新农合中心申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

  福清市新农合中心信以为真,于2015年12月18日向陈某支付了新农合医疗基金补偿金11038元。去年9月,因害怕再次受到刑事处罚的陈某,终于受不住良心的谴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上述事实,并退还了11038元。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人民币11,03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陈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程度,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完)

【编辑姓名: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