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涉欺诈 网店经营者退一赔三

18.05.2016  11:47

  莆田网讯 “最后一天,清仓处理”,结果过了几天还在甩卖。5月上旬,淘宝网一家鞋店因涉嫌欺诈,被消费者投诉并付出三倍赔偿。

  近日,消费者付先生在淘宝网上看中一款鞋子,网页上宣传“最后一天,清仓处理”。付先生觉得机会难得,便买了两双鞋子。几日过后,他再次浏览该店时发现,同款鞋子仍以“最后一天,清仓处理”进行宣传,且价格不变。他觉得这家店存在误导和欺骗行为,便向消委会进行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这家鞋店确实存在虚假宣传和故意误导消费者的问题。经消委会人员耐心调解,店家承认错误,及时撤下涉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用语,并支付三倍赔偿。

  市消委会提醒,一些商家为了开展促销活动,经常使用一些夸张、虚假的广告词,如“最后一天,清仓甩卖”“合同期满,一件不留”等。而实际上,这“最后一天”短则几天,长则数月。面对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应把握好三点:一是理性购物,按照个人实际需求选购商品或者服务;二是保持清醒,在注重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再考虑价格或其他优惠条件;三是一旦发现商家涉嫌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应向工商、消委会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湄洲日报记者 刘永玉 通讯员 陈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