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2)虐子母亲被剥夺监护权

23.10.2014  11:44

在不少人们的眼中,父母无论怎么打骂孩子,似乎都只是"家务事",但像林丽姐这样对待儿子显然已经不是普通人可以忍受的了。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究竟这样的家庭暴力事件该怎么解决?孩子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继续来看记者的报道。


小龙的遭遇,引起了莆田市青少年阳光服务中心主任许如金的关注,律师出身的许如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帮助孩子申请撤销林丽姐的监护人资格。自我国《民法通则*1987年施行起,监护权撤销制度就已确立,并在2006年写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在目前国内公开的资料中,从未有过这样的判例。 (同期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 许如金 比如说 遇到怎么个情况 怎样叫"履行监护不力" 怎么叫"屡教不改") 由于没有先例,面对这个案件,法院方面也感到有些棘手。 (同期 仙游县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陈建红 撤销监护权 真的要很慎重 /你撤销了他(小龙)母亲的监护权 那下一步由谁来监护 那也是一个问题吧)由于小龙的亲属都不愿意管这事,许如金只能建议由村委会起诉。 (同期 莆田市阳光青少年服务中心主任 许如金 法律确实也明确规定说 由父母所在地的单位 以及他的村委会 居委会 这些都可以当监护人 村委会也比较积极 也同意了) 仙游县法院立案后,依照特别程序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的笔录显示,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随母亲一起生活。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法院当庭做出了宣判。   (同期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 陈建红(庭审录像资料) 判决如下 全体起立 一 撤销被申请人林丽姐对小龙的监护人资格 二 指定申请人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民委员会作为小龙的监护人) (同期 莆田团市委阳光服务中心主任 许如金 本来说作为一个母亲的话 我感觉应该是嚎啕大哭/我们说她监护不力 要求申请撤销监护权 她好像一点感觉都没有 。)   由于村民委员会直接履行对小龙的监护职责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在多方努力下,今年9月,小龙被SOS儿童村接收,安排在莆田麟峰小学就读。 (同期 小龙(你想不想回到之前的那个家里?)不想(在这边的话 妈妈对你好不好?)好 (两边你更喜欢哪一边?)这边)



【编后语】

      我们希望小龙在新的环境中能够忘却伤痛,健康、快乐地成长。在这起案件中,无论对于法庭还是社会机构,要做出这样的选择都是艰难的。毕竟,监护权的转移,颠覆了千年以来中国人对于纲常伦理的传统认识。但现代法制理念和传统伦理观的碰撞,又是法制化进程中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希望这样的碰撞带起的火花,能够让法制化进程走得更好一些,更快一些,让更多人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编辑:王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