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老赖们”无处藏身——漳州案件执行年 破解执行难

04.05.2015  11:09

  多亏法院帮我把应得的钱执行回来。”近日,平和县黄先生终于拿到了拖欠已久的退伙款。几年前,因为合伙协议纠纷,他把原合伙人告到平和县法院并胜诉,但被告就是拖着不给钱。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终于把钱款交到黄先生手中。

  这是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一个缩影。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的要求,今年我市大力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持续提升案件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现状:积案总数超过3万件

  “执行难”问题是长期困扰人民法院的突出问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市积案总数超过3万件。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执行案件得不到及时解决,不仅影响到社会安定稳定,更是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据悉,这些积案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比较突出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另一类是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经济纠纷案件。

  “交通肇事案件受害人如得不到损害赔偿,容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经济纠纷类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执行,将造成一些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得不到及时清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也导致社会信用水平下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有关工作人员说。

  突破: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

  “案件执行年”活动重点为全市法院存量未结执行案件,特别要提高涉民生类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为增强活动实效,漳州专门成立“案件执行年”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年度内新收追索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际到位率平均不低于60%;年度内新收工伤赔偿、医疗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纠纷、抚恤金纠纷等其它涉民生类案件,实际到位率平均不低于70%;2014年12月31日前旧存未结民生类执行案件,年度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20%。

  “近年来,市委、市综治委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系列有力有效措施,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案件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执行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并率先在全省中级法院建成运行执行指挥中心。截至目前,点对点网络查控数累计已达275万次,冻结扣划银行存款4.65亿元,促进执行方式革命性转变。”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实招:全力寻找可供执行财产

  “案件执行年”活动启动以来,我市有关联动部门深入调查可执行财产,充分发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滚动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证券等主要财产信息,同时组织执行干警和镇村干部,通过调查走访、动员群众举报等措施,全面查清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各相关单位根据法院的需要,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控制、查封、冻结、扣划等措施,切实把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到位。

  “对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市、县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执行力度;对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能力履行,致使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要运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予以救助。”市委政法委有关领导说。

  全力寻找可供执行财产的同时,漳州严厉打击涉执违法案件,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恶意隐匿财产、暴力抗拒执行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今年3月末,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拒不执行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意见》,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违法犯罪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今年除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和漳州电视台、闽南日报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还要在城区商业中心、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以及乡镇(街道)政务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尽量把被执行人的照片也一起公开发布,以发挥更大的教育震慑作用。(记者 冯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