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央企高管薪酬应市场化 行政任命高管薪酬应限高

27.08.2014  11:42

  中新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 李金磊)中国官方正对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这一“硬骨头”开刀,相关改革方案即将出台。专家表示,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但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市场选聘的高管薪酬应参考市场化标准,而行政任命的高管薪酬应实行限高。

  中央剑指央企高管薪酬改革 顶层设计方案将出台

  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即将迎来新的顶层设计。日前举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核心环节,由于涉及资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改革难度很大。这次改革由总书记出面,猛虎掏心,抓住要害开刀,将有力推动收入分配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事实上,在收入分配改革艰难推进的过程中,央企高管薪酬畸高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由于现行薪酬结构不尽合理,央企高管的薪酬主要由基薪决定,绩效薪金激励不足,因此,一些高管在企业巨亏的情况下仍然可以拿巨额年薪。

  在此情况下,社会上呼吁改革央企薪酬制度的声音不断。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央企尤其是金融类央企董事长过去的收入确实高得离谱,他们往往“脚踏两只船”,这边占着国企老总的好处,既享受行政级别待遇和福利,甚至还分房,又不用承担职业经理人的市场风险,还拿着天价高薪,确实不合理。

  “他们认为高薪的理由是与国际接轨,但他们既不是通过市场化选聘上岗,也不承担市场责任和市场考核指标,凭什么跟国际接轨。他们的身份是国家干部,薪酬不应该那么高。” 周放生说。

  李锦也指出,百姓不满意的主要是央企高管“高薪低能”,一些央企高管既有官员身份和福利,又可以在企业业绩不佳的情况下拿到天价薪酬,也就是说,老百姓并非仇富,而是仇不公。因此,这轮央企薪酬改革的调整重点是解决公平问题。

  薪酬改革应遵循市场化 行政任命的高管薪酬应限高

  虽然上述相关方案还未正式出台,但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该方案的一个主要建议是:将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李锦表示,如果这个方案成行,意味着改革力度将相当大。方案提出的“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实际上是对央企高管实行了限薪令。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并不是简单限制或降薪,否则容易造成“大锅饭”,损害职业经理人积极性,从而导致人才流失。

  李锦认为,本轮薪酬改革应遵循市场化的根本原则,企业要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负责人要加快“去行政化”。在目前的情况下,首要应该要解决分类问题。

  李锦建议,应该将央企高管分为政府任命和市场选聘两种,未来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应继续由国家任命,而企业的总经理则改由市场选聘,前者薪酬可略高于公务员标准,但应该限高,而后者应参考市场标准,并主要根据企业效益增长情况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去年初批转《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 。

  周放生强调,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属于政府官员的高管,其薪酬应该限高;而属于职业经理人性质的高管,则可按市场化原则来定价,并建立长期股权激励机制,收入与其盈利能力和贡献大小直接挂钩。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国企高管薪酬要逐步市场化,但也要有所限制,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增长幅度不能高于整个国家经济增长的速度,不能高于居民平均收入的增长速度,也不能高于自身企业业绩增长速度。

  对于可能产生的如何激励行政任命高管的问题,周放生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改革方向是企业总经理班子不再由政府任命,完全从市场选聘,跟市场接轨,同时,市场化选聘要和股份制改革结合起来,加大股权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民营资本比例,发展混合所有制。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近日也公开表示,组织任命的国企高管应该同组织所任免的同级别其他官员的薪酬基本相当,但国企高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们需要适当的激励。解决问题的根本还是要改变对国企高管的管理方式,除个别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的个别高管由组织任免外,其他绝大部分高管应由董事会任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