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法院:司法之光照亮山村夜晚

26.04.2016  13:09
  近年来,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针对山区交通不便、群众白天忙于农活夜晚空闲的现实情况,主动转变司法作风,靠前服务,深入群众,持续深入推行“夜调纠纷、夜谈普法、夜访民声”三项为民举措,在夜间深入山村农户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努力实现“不让正义来得太晚、不让法治留有暗角、不让民意消于无形”的目标,打造独具特色的“三夜”工作机制,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欢迎。

  ■夜调纠纷 不让正义来得太晚

  蕉城,虽地处东南沿海,但仍有部分乡镇位于内陆山区,经济发展以农业为主。生活在山村里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遵循着传统的农耕生活习俗,民风十分淳朴。

  “虽然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利益冲突也日益凸显,加之村民法律意识的欠缺,由此引发了许多关系村民生产生活的矛盾与纷争,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九都镇综治副书记陈长荣说。

  去年9月的一个晚上,九都镇云气村村委楼会议室里吵吵嚷嚷,村里的黄老汉与付老汉你一言我一语,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我不懂什么法,但知道讲道理,你说话不算话叫个什么事?”正说着,付老汉激动地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

  “我怎么不讲理!我把地过户给你了吗?”面对付老汉,黄老汉也毫不示弱,猛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眼看两人情绪难以自控,主持调解的蕉城区法院霍童人民法庭庭长林亦霖赶忙把两人分开,与参与调解的云气村村支书老陈分头找两人谈心。

  是什么原因引发了两人如此激烈的争吵呢?原来,这起纠纷源于村里一块承包地的归属争议。

  早在1999年,黄老汉举家进城务工,其名下位于“横贝”的1.6亩承包地便无人使用。由于这块地较为平坦,方便耕种,付老汉就找到黄老汉商量用自己的一块山地与黄老汉换。黄老汉心想地荒了也是荒了,不如做个人情,便口头答应了换地的事情。于是,十余年来这块地就一直由付老汉耕种。不久前,黄老汉得知这块地有可能被划入征地范围,便要求付老汉停止耕种,返还土地。而付老汉拒不同意,认为双方土地早已互换,不能反悔。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于是,黄老汉将付老汉告上了法庭。

  这次,林亦霖趁着夜晚双方容易召集起来的时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经过林亦霖与老陈的耐心劝导,两位老汉的情绪渐渐缓和下来,各自作出让步,付老汉同意停止在“横贝”地块的耕种,而黄老汉同意拿出5000元补偿付老汉的农作物损失,双方达成了和解。

  据了解,早在2007年,霍童法庭便根据山村群众夜晚闲暇在家的机会,视案情需要,有选择地邀请有关部门一同到山村举办“纠纷夜调会”,上门入户,及时开展矛盾调解工作。调解时多讲群众语言,不拘泥于形式,注意拉近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容易被群众所接受,既方便乡村群众,又促成纠纷解决。

  随后,蕉城法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与辖区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衔接机制,改变各家以往“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开展调解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法院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尤其是‘夜调’工作,契合了山村群众的需要,很受欢迎。”霍童镇党委书记黄其山说到法院工作时有感而发。

  ■夜访民意 不让民意消于无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仅“坐堂办案”已不足以让法院全面充分地了解案件情况,严肃的法庭气氛也不易让性格较为内敛的山村群众打开心扉,在法庭上自由充分地表述他们的想法。民意沟通缺乏顺畅有效的渠道,导致一些案件案结事未了。

  如何深入了解民意,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2008年初,蕉城法院推出了“夜访民意”这一举措,在群众夜晚空闲时进行走访,倾听当事人心声,全面了解引发矛盾纠纷的症结所在,以及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或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疑惑,从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释明、情理辨析。

  老郑是蕉城区霍童镇郑厝村村民,在湖头村帮工做房屋外墙粉刷时,不慎从二楼摔下,腰椎受伤,落下九级伤残。去年7月,案件经法庭审理,判决房屋所有人老谢赔偿老郑各项损失5万余元,另一第三人赔偿3万余元。

  但是判决生效后,老谢却迟迟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老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介绍,老谢虽对判决有抵触情绪,但并未提出上诉,那他为什么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呢?

  “通过向村委会了解,我们得知老谢人还不错,除了种地外还在村里帮人修拖拉机,由于前年刚装修了房子,经济比较拮据。”蕉城法院法官黄常凯介绍说,“我们当时多次联系他,想找他谈谈,但他不是说没空就是找理由搪塞。既然白天没空,那晚上应该有空,于是我们就决定到他家里‘夜访’。

  当黄常凯与同事找到老谢时,正在收拾铺子的老谢态度依然十分强硬,直言不会拿钱赔偿。经过促膝长谈,渐渐地,老谢在心理上接受了这几位“不速之客”,也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原来,老谢之所以拒不履行赔偿款,是因为他对判决关于责任的承担问题不理解,片面地认为老郑的伤残缘于老郑自己的过失,而且老郑也不是自己雇来的,法院判决不合理。

  面对老谢的疑惑,黄常凯有针对性地开展说理工作:“老谢,你盖房子时有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老谢,你有没有对老郑的施工资质进行审查?”……最后,在黄常凯的分析下,老谢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坦言,主要是经济能力有限,否则从道义上也会给予老郑一些补偿。

  在黄常凯的主持下,老郑和老谢达成了执行和解,老谢向亲戚借款2万元先予赔付,余款逐步付清。

  “如果群众的心结、法结没有被解开,采取强制执行非但行不通,还会伤害群众的感情。”黄常凯介绍说,“通过这次‘夜访’,不仅平息了老谢的怨气,而且有效促进了矛盾化解、案件执行。

  “群众工作对于人民法官而言是一门必修课,做不好群众工作就会影响司法的公信。”蕉城区法院院长翁扬毅说,“‘夜访’这一工作方式,加强了法官与群众的联系,起到了沟通桥梁的作用。”

  ■夜谈普法 不让法治留有暗角

  受山区闭塞的地缘因素以及传统农耕生活习俗的影响,在蕉城区许多偏僻山村,群众受教育程度还普遍不高,对法律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当纠纷发生时,他们往往不了解如何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在农村开展普法工作,主要难在如何让群众听得进又用得上。”翁扬毅表示,“法律专业性强,内容涉及面广,体系繁多,农村老百姓要学还真不容易,于是我们就采取‘法律夜谈会’这一方式来开展普法工作。

  今年3月1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挂职女法官、霍庭人民法庭副庭长钟巧燕针对去年民间借贷纠纷大幅度增长现状,决定到离法庭20余公里外的黄田村举办一次民间借贷专题“法律夜谈会”。

  当晚7时,“法律夜谈会”正式开始,村委楼会议室40多个座位被坐得满满当当。

  钟巧燕点击鼠标逐页打开由漫画图片和文字组成的普法课件,依次向村民们介绍民间借贷相关常识及法律规定。其间,钟巧燕还列举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时不时与村民开展互动,现场气氛轻松活跃。

  “‘夜谈会’既可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可以帮助村委会增强依法治村的能力,村民间的一些小纠纷通过我们村委会就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法律夜谈会”结束后,黄田村村支书老陈有感而发。

  这次“法律夜谈会”绝不是个例。近年来,蕉城法院定期对辖区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辖区常见的或某个时期、某个区域多发的案件类型,利用夜晚群众空闲时间,采取举办“法律夜谈会”的形式,到山村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教。从土地使用权聊到民间借贷,从婚姻家庭继承谈到人身损害赔偿,从证据的收集保存说到诉讼维权,只要法律热点集中在哪里,夜谈普法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了一道独特的人文风景。

  据了解,由于山村办公条件有限,“法律夜谈会”往往不拘场地,无论是村委楼的庭院、会议室或者农村学校,摆上座椅板凳就地开讲,与群众零距离互动。另外,“法律夜谈会”还注重讲土话,并结合一些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来“现身说法”,尽量让群众听得懂又用得上。

  “很接地气,很有亲和力,而且充满人情味。”这是福建省人大代表缪亚扬对“三夜”工作机制的评价。她认为,这些工作深深扎根山村基层,起到了“解群众难题、促百姓民生”的积极作用。作为人大代表,她希望法院能多创新符合民情民意民生的工作举措,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司法服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