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续保城乡低保人员小额保险

19.02.2016  09:11

  2016年,蕉城区利用结余的公用经费为全区近1.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续保小额保险。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每人每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30000元,意外伤残保险金30000元,住院每日40元津贴。2016年的理赔条款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人身意外保障额度从1万元提高至3万元;二是扩大定点医院范围,将定点医院从二级以上医院扩展至乡镇一级卫生院;三是延长理赔期限,2015年未理赔案件的宽限期扩展至2017年12月31日。 2015年全年共理赔1253例,全年理赔额近85万元。(宁德市蕉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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