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着力解决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

04.01.2016  00:40

   宁德网消息(颜凑 兰强) “感谢政府给我送来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呀!”上月20日,当低保户吴数灼接过蕉城蕉北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送来的1000元临时救助金时,感激地说。去年,蕉城区民政局共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312人次,发放救助金98.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对象4452人次,发放救助金410.25万元;财政投入资金为全区15375个城乡低保对象参投低保小额保险,共理赔近80万元;全区临时救助累计167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2.2万元。

  吴数灼是蕉城区下岗工人,且患有严重糖尿病,夫妻离异后,他带着9岁女儿生活,每月靠政府低保金维持,被政府列入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去年以来,蕉城区建立健全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制度,吴数灼通过申报领到1000元临时救助资金,并住院治疗。病情好转出院后,他领取到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款1945元,低保小额保险住院补贴480元,以及困难救助金2000元,这让他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怀。

  “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蕉城区委书记毛祚松告诉记者,2015年,蕉城区按全区总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标准筹集临时救助基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临时救助筹资标准和基金规模;与此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支持临时救助,让每一分救助款都用在帮助困难群众的生活上,都温暖在困难群众的心坎里。

  如何更好地“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把好事做好。蕉城区积极构建镇、村两级服务平台。镇级主要依托镇民政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让前来咨询、办理民政事务的群众问得明白,办得放心;对一些家庭确实困难,因身体等原因不方便前来咨询或办事的,各村村主干、民政助理员、残联联络员作为村级民政服务平台的“办事员”;对能解答的及时解答,不能解答和办理的及时与镇民政便民服务中心沟通,争取当天办理、当天办结;对于情况紧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先行救助,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并备案。

  为发挥社会救助的综合效应,蕉城区做好政策衔接,正确处理临时救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关系,率先为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参投低保小额保险,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每天领到40元住院补贴,意外死亡或伤残的每人最高可理赔1万元,形成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各有侧重、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

  按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因医治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报销部分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因遭遇火灾、车祸、溺水、矿难等突发性意外事件,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或个人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困难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困难群体,将得到政府的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