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依法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件

29.05.2015  20:19

   宁德网消息 (杨洋 游周玲) 近日,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查处一起销售无QS标志食品案件,对当事人翁某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

  日前,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投诉电话,称其在蕉城区某酒楼购买的 “余道家酒” 无QS标志。随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在酒楼销售的5瓶“余家道酒”无QS标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当事人店中销售无QS标志的“余道家酒” ,并于5月25日作出处以没收店中销售的“余道家酒”5瓶,并处罚款2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