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报复董事长 绑走财务总监逼其写信举报

23.01.2016  10:32


  写出你们董事长“贪污腐败”的“十条罪状”
 

  东快讯(记者金川通讯员陈佳昱)因在修建高速公路工程款的结算问题上发生分歧,包工头潘某固执地认为是工程公司的董事长孙某故意整他,为达到报复目的,竟雇人绑走孙某的财务总监逼其写信举报贪污腐败问题。东南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厦门市集美区检察院近日依法审查起诉的被告人潘某、郑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由厦门市集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二人均以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现年27岁的江西人潘某,自2012年以来,带着施工队承包了福建省内多条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项目。2014年初与孙某的工程公司签订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合同后,因各种客观因素,工程的进度一拖再拖,给潘某的施工队造成了不小的损失。潘某多次找到孙某,一方面要求孙某积极协调工程进度;一方面也撰写了亏损报告要求孙某的公司在工程款上对其施工队给予补偿。

  孙某通过公司以书面形式答复潘某,认为潘某提出的索赔要求与双方最初签订合同时协议的工程款相去甚远,故不同意施工方的要求。此时,潘某为赶工期,自己已先行支付了工人工资、爆破费等款项近200万元,收到孙某公司的答复后,潘某怒火中烧,执意认为是孙某欺人太甚,故意与其过不去。

  去年9月,潘某找到郑某等4人,经一番谋划,决定从孙某的财务总监吴某下手,通过拘禁的方式逼吴某举报孙某的“贪污腐败”问题,让孙某身败名裂。10月9日晚,郑某等人尾随下班的吴某来到厦门市思明区湖明路附近,在一僻静路段通过硬拽、手铐绑捆、殴打的方式强行将吴某推上等候在一旁的黑色越野车,将吴某载往集美区天马山,潘某则自己驾车紧随其后。到天马山脚后,潘某通过电话指示郑某等人逼迫吴某写出关于孙某“贪污腐败”的“十条罪状”。见吴某不配合,郑某等人则吓唬吴某说“要在山脚挖个坑活埋他”、“剁掉吴某左手”,吴某无奈之下只能被迫写出了自己虚构的孙某“十大罪状”。

  10月10日早上9点,见吴某写的“举报信”内容已基本符合要求,潘某示意郑某等人蒙住吴某双眼,将其载至天马山一偏僻道路旁丢下,尔后径直开车逃离现场。吴某逃回家后立刻报警,公安机关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以及掌握的信息,锁定了犯罪嫌疑人。10月28日,还在酒店里商量着如何向有关部门举报孙某“问题”的犯罪嫌疑人潘某、郑某被抓获归案。

  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潘某、郑某伙同他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具有殴打情节,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应从重处罚,故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