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主体治理耕地污染

23.01.2015  12:36

2014年12月中旬,农业部首次发布的《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披露,中国现有耕地中,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70%。粗放的耕作方式,特别是化肥过量施用造成耕地质量的退化,目前我国耕地退化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40%以上,土壤酸化、耕层变浅、耕地盐渍化、沙化问题也很突出,全国耕地土壤点位污染超标率达到19.4%。坚守耕地质量红线刻不容缓。耕地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耕地经不起污染,监管部门要强化耕地环境监管职能,加强一系列严明的制度设计,严厉的防范措施,保持耕地的高质量。

        要建立生态文明考核体系,把耕地污染防治与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着力监管企业排污,加强对工矿企业、排污企业生产过程的全面环境监管,对高污染企业治污设施的运转进行定期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培育农民科学种田,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科学、合理施肥用药,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鼓励农民承担起保护耕地的社会责任;健全制度、修订法律法规,实现耕地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监督、依法管理,以人民健康、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原则,修订和完善耕地监测、治理修复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耕地质量监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