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知

09.02.2015  12:49
  

关于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卫生局、社会事业局),龙岩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截至2015年1月底,全省仅有2197家用人单位完成职业危害项目申报,298家用人单位正在填报,115家用人单位已注册未填报,总体上申报工作进展十分缓慢,特别是大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和较重的用人单位还未开展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组织、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职业病危害情况的有效、快捷手段,也是更有针对性开展执法工作,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申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全面启动、扎实推进,先重点行业、后一般行业”的原则,抓好落实。一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职业危害申报任务,建立季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申报信息审核情况,不断提高申报质量和规范档案管理。二要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学习宣传和“申报系统”的操作培训,提高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申报人员的业务能力。三要把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建筑、机械、使用有毒有机溶剂和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等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作为工作重点。四要拓展申报范围,督促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竣工验收的用人单位按时申报,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摸底调查中已建档的5000多家企业进行梳理查遗补缺。五要加快申报审查速度,对系统中已填报待审查的133家用人单位要抓紧审查,对已注册未填报的115家用人单位,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切实提高职业危害项目的申报数。

        三、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

职业卫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部门要把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根据企业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和职业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的检查,提高企业申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主动性。对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号令)要求严格执法。

四、强化考核,确保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将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职业危害申报在各地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中的权重。省政府安办将适时组织对申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地职业危害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对申报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和未积极配合申报工作的央企、省属企业予以点名通报批评。

请各设区市、平潭区职业卫生主管部门、龙岩市安监局将市、县两级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3月20日前通过职业卫生管理系统上报,负责申报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时请及时变更。尚未完成职能划转的安监局,要积极主动配合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开展申报工作,职能划转后要按照通知要求继续抓好落实。

附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联络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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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抄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省卫计委,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