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一刻也不可放松

05.05.2015  11:06
  最近,闽江流域“河长制”工作会议在南平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认真落实“河长制”的要求,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我省各地落实“河长制”,推进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但必须看到,沿江多数城市、集镇、村庄目前尚无完备的污水处理设施,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直排江河。这说明闽江治理目标非旦夕之功,落实“河长制”一刻也不可放松。

  “河长制”的“接力棒”要一棒接一棒。应该看到,河流污染治理往往非一届政府任期可实现,有的换届后“接力棒”便弱化了。现在政绩考核虽然有新导向,但有些官员还是将经济增长的政绩看得比生态环境更重要,奉行“三不查”,即“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常规治理往往成效不好。为此,应加大执行《环境保护法》力度,认真整肃不作为的懒政作风,实施严格的问责制,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落实“河长制”应坚持源头控制。水是流动的,上游污染下游受害。闽江有建溪、富屯溪、沙溪三大源头,对下游来说,上游的每个城市、集镇都是源头。为此,闽江流经本省境内的30多个县市,应本着“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给下游送去清洁达标之水。

  打破流域治理的行政藩篱,是落实“河长制”的关键。闽江一些河段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行政藩篱成为跨界治水的障碍。省内跨界流域治理尚可协调,跨省流域治理就不容易。由于产权、利益界定不清,必然导致责任难以界定。囿于条块分割及部门利益,一些地方环保准入门槛和治污标准不一,跨界治污往往阻力很大。行政管理有边界,河流治理无边界,水污染治理不能再沿用过去分割、孤立的防治方式,应树立流域治理“一盘棋”的思想,加强省内、省际之间的协调,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和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实现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环境协同保护。

  闽江是福建省的母亲河,保护闽江水系事关百姓福祉,我们应行动起来,发挥好“河长制”组织指挥作用,加大考核督促力度,综合运用问题通报、公开曝光、环保限批、严格问责等多种手段,让闽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