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 市政府发文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优化工作
14.02.2017 19:35
本文来源: 气象
2月3日,市政府办正式下发《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的通知》(漳政办〔2017〕15号),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在优化调整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工作要求,细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防雷安全监管中的职责。
文件中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扎实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工作交接,并明确要求“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应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一”、“各防雷许可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要将防雷装置检测报告作为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收集完整,统一归档”,同时要将防雷减灾行政审批和监管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等有关规定,确保了防雷许可的“整合纳入”落实到位和防雷安全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平稳交接。
该文件的出台,细化了调整后的防雷许可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了整合纳入的技术要求,强化各部门的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国务院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防雷许可工作的全面落实。(漳州市气象局 法规科)
本文来源: 气象
14.02.2017 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