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煤管局“四落实”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
一、宣传落实,贯彻到位。成立了县煤管局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治理目的、治理重点,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召开全县乡镇煤矿及相关股室人员会议,学习贯彻闽煤安监监察〔2014〕17号和市有关会议精神,宣传贯彻建立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要求各生产矿井在8月20日前完成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制度的建立,真正做到宣传落实到位,思想统一。
二、制度落实,责任到位。根据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析会领导小组分工,责任股室对挂包煤矿制度的建立负责落实到位,做到分工明确,责人到人,确保矿矿有制度,隐患条条有整改的效果。
三、检查落实,整改到位。结合每月煤矿安全监管计划和每季度的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各矿井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及时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求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求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同时,督促生产矿井参照《执法手册》,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由矿长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突出重点,主要抓住水害、火灾和顶板管理等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召开事故隐患分析会,同时要求矿井对检查的表格和记录要留档备查。
四、措施落实,服务到位。要求各煤矿建立事故隐患分析会,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条、逐项进行认真剖析,分析事故隐患存在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查清事故隐患产生的源头,并针对部分事故隐患的反复性和隐蔽性,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邀请有关专家、周边生产矿井代表和本矿职工广泛参与,通过专家帮扶、自我解剖、共同交流,达到“分析到位、整改到位”的效果,使矿井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真正落到实处,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大田县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