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全面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全覆盖”

25.03.2015  21:48
  

      近日,沙县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五级全覆盖、落实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个全覆盖的要求,下发《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全面推进和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各乡(镇、街道)制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明确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同时,要督促所辖村(社区)于4月20日前制定完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相关制度,做到权有所属、责有所归。

      二是健全队伍建设。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乡(镇、街道)各内设机构及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督促各村(社区)健全监管机构,明确村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要担任村(社区)安委会主任,并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所辖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延伸,细化到具体岗位、落实到具体人员,并严格实施企业岗位责任制,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动企业落实“五个全覆盖”。

      四是细化目标考核。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督促指导,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定期通报情况,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积极推动本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辖区内所有部门、村(社区)及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沙县安监局  陈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