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员岗位津贴

19.06.2014  22:40
    

近日,德化县制定下发《德化县财政局德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关于发放乡镇及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的岗位津贴发放情况。

此次津贴发放,是德化县抓安全生产工作一大举措,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实施范围和发放标准;二是确定了 18个乡镇、23个县直部门156名岗位津贴发放对象;三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由县财政下拨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月统一发放。调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管理单位中符合享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以外其他岗位津贴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主要职责确定应享受的岗位津贴,不得同时享受体现不同工作职责的多项岗位津贴;四是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津贴标准,每年要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及其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报县财政局、安监局备案。五是垂直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县直单位所属的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可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德化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