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学校章程 推进依法治校

07.11.2016  19:04

  9月至10月,省教育厅对全省公办高校章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我省高校贯彻实施章程,加快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了以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程远为组长的检查组于10月24日至30日对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集美大学、莆田学院、闽江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师范学院等10所高校进行抽查。

  截至今年6月,我省公办高校章程的制定核准发布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全省公办高校“一校一章程”的格局。高校章程已由“全面建设期” 正式步入了“贯彻实施期”。从检查情况看,各高校在章程学习宣传、完善配套制度、章程执行监督机制等方面有许多亮点。

  不少学校通过校报、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以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知识竞赛、主题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解读。福州大学、莆田学院注重营造以章程为统领的校园文化,学校形成了自觉学习宣传《章程》、依法治校、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福建师范大学印发章程小册子、发行英文版章程、制作章程图解广为宣传,把学习章程作为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章程作为新生入学、新聘教职员工入职的培训资料,并组织专门学习;黎明职业大学党委书记带头学习宣传,发动学校行政管理干部及师生全员参与,积极开展章程知识有奖征答、知识竞赛,在学校行政楼和学生宿舍区设置《章程》图解系列宣传栏,把《章程》学习列为学生思政必修课,每学年至少开设一课时的《章程》学习课;泉州幼儿高等专科学院党委书记、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组织召开全校教职员工大会或在中层骨干教师培训班上亲自宣讲章程;集美大学利用微信平台图文并茂地推送章程内容,形式生动活波,宣传效果好。

  各校普遍以章程为准则,全面梳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启动了对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福州大学在废、改、立工作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分类和汇总,并按全面性、合规性、承接性和可操作性等要求,编印了《福州大学制度汇编2015》,共计156项规章制度;福建师范大学将“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列为学校综合改革方案第一个项目予以重点推进;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将章程建设列入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职业教育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和学院目标管理责任书;闽江学院已根据《章程》要求,新制定出台校级规章制度25个,涵盖了综合管理、教育教学、行政后勤、科学研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安全稳定、财务审计等八个方面,填补了学校管理的空白;对保留的文件进行系统整合,逐渐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层次清晰、内容规范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