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评方案

11.03.2015  12:36

  日前,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宁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评方案》,明确了考评范围、内容、方法及程序等相关事项。

  根据考评方案,考评范围为,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部门、市属院校、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考评内容包括,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选好用好干部,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组织领导,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把握办案政策,落实“一案双查”,推进案后整改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主要是抓好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落实《关于深化“马上就办”行动方案》情况等,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以及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考评结果将按“”、“较好”两个等次定级,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和后五名的市直单位,由市纪委书记约谈地区和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连续两年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和后五名的市直单位,要向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讨。(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