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07.12.2015  19:41

会议于12月4日下午在旗山校区第十会议室举行。校党委黄汉升书记、王建南副书记、纪委许歌平书记,各部处、馆、中心、集团、医院、公司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附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建南主持。

会上,黄汉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对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加强对干部师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负主责、唱主角;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做到结合工作实际,坚决防止和纠正“两张皮”现象。三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单位特别是各学院党委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按照“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切实把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到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从相关案件中得到警醒,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切忌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四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各单位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个严禁”、教育部“六条禁令”以及相关具体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要加强教育和监督,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形成风清气正、廉洁从教、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

许歌平通报了近期几所高校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件。会议还就审计整改工作和加强学校反恐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进行了部署。

(学校办公室  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