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鼎昨发声明维权:《诛仙》未授权拍网络大电影

17.03.2017  17:44

  萧鼎与《青云志》主演李易峰。

  福州新闻网3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顾伟)昨天下午,各大网站被一条消息刷屏了,那就是小说《诛仙》的作者萧鼎发微博声明,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根据《诛仙》改编及拍摄网络大电影,认为欢瑞世纪、七娱乐和华谊兄弟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著作权。消息一出,许多网友和诛仙迷纷纷跟帖声援。昨天下午,被称为“娱乐圈王校长”的王思聪发微博力挺萧鼎,使此事热度升级。

  萧鼎在昨天的声明中直言自己是小说《诛仙》唯一原创及著作权权利人,完整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他表示“任何人未经本人书面事先许可而擅自根据小说改编、拍摄网络大电影的行为,都是严重侵犯我本人合法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随后欢瑞世纪发布声明回应此事,表示“欢瑞世纪独家拥有萧鼎所著小说《诛仙》(1-7部)电影电视剧改编权,本公司一直以来并且会继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本公司的权利”。

  针对这份声明,萧鼎表示,自己与欢瑞达成的授权合同将于今年7月底到期,“在这个时候不顾一切疯狂榨取这个好IP的剩余价值,甚至连没有的版权都要拿去赚钱,我可以说一句‘活久见’吗?用网大(网络大电影)去毁掉这个IP?还是挺失望的……唉”。

  据记者了解,萧鼎此前与欢瑞世纪的关系较好,2009年将《诛仙》的电影和电视剧版权授予对方,其后有多轮《诛仙》电视剧即将开拍的消息,可一直到3年合同有效期到期都没有拍成。2012年,经过双方协商,萧鼎同意将《诛仙》影视改编权的有效期延长5年,到今年7月为止。

  去年,由欢瑞世纪出品,根据《诛仙》改编,李易峰、赵丽颖、杨紫等人主演的电视剧《青云志》在湖南卫视和网络上开播。当时萧鼎还到《青云志》拍摄现场,参加了相关宣传活动。但电视剧播出后,许多诛仙迷表示不满,认为《青云志》把小说《诛仙》改得面目全非,不忍直视。几天前,记者与萧鼎聊天时,萧鼎表示:“《青云志》头几集我看了,但后面我没追剧。”言谈中也流露出对《青云志》不满意。

  昨天萧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合约中写得十分明确及清晰,欢瑞只拥有电视剧及电影版权两项。通常电影版权是指院线电影,网络大电影是近年涌现出的新艺术门类,8年前签版权协议时,网络大电影还没流行起来,双方没考虑过该话题 。

  昨天萧鼎发声明后,许多诛仙迷就表示,欢瑞世纪电视剧就没拍好,还能指望它把电影拍好?还有网友希望王思聪能够收了《诛仙》,“在大银幕上还书迷一个真正的诛仙”。

  记者与萧鼎有十多年的交情,他性格内向,淡泊名利,不是一个爱生气的人。这回,看来他是真的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