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亮剑八闽”执行攻坚舆论氛围

19.07.2018  23:21
  7月16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亮剑八闽”执行攻坚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各设区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法院和省直主要新闻单位要全力做好“亮剑八闽”执行攻坚宣传工作,在全省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省内媒体“两微一端”和各级法院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形成报、台、网、微、端互相融合的宣传合力,增强“亮剑八闽”执行攻坚宣传报道的影响力。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报、电视台和重点网站参照方案要求,做好宣传报道。

  《方案》强调,要扩大社会宣传,充分运用车站、机场、地铁等场所张贴或播放相关标语、海报、视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增强主题宣传感染力,积极营造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浓厚氛围。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开展“亮剑八闽”执行攻坚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强化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省直相关媒体要制定配套宣传活动方案,选派业务骨干,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采写相关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