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营养餐”等企业 试点安全受权人制度

14.09.2014  11:06

  东南网9月14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导报记者昨日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包括厦门的“夏商营养餐”、“古龙小厨餐饮”等企业列入试点单位。

  根据部署安排,本月起至明年3月,省食药监局将选择省内部分硬件设施较为完备、质量管理较为规范的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专院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高风险餐饮服务单位,试点设立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受权人报备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后,全权负责单位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产品工艺配方、主要食品原料投料、产品放行出厂等审核把关。

  省食药监局表示,试行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对于受权人不履行职责或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督促企业追究受权人的质量管理责任。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根据试点探索和经验总结,在全省范围内分类分步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