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记者昨日获悉,3月31日起,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5年调整为2年。据市地税局统计,新政执行3个月来,全市共受理符合“5改2”条件的个人转让住房业务1738件,减免营业税4401.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