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每两年考核一次

22.09.2017  08:48

  福州新闻网9月22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谢充灵)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我省印发《福建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及分工方案》,明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首次考核将于2019年初开展。根据该方案,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响应级别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据悉,“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采取“基础分+绩效分”的方式,满分100分,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工作每两年为一个考核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考核期。

  “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内容包括“菜篮子”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市民满意度、否决项等。其中各项又进行细分,比如生产能力包括蔬菜面积、蔬菜产量和肉类产量三块,每块占8分。分数占比较大的还有批发市场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两项各占10分,质量安全水平、“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两项分别占9分和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