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总体规划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 突出漳厦同城

28.10.2014  11:10

    《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下称《总体规划》)正式获得福建省政府的批复,省政府表示原则上同意《总体规划》,要求推进“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三城融合,逐步把漳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海峡产业合作先行区,同时获得批复的还有《漳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3-2030年)》(下称《名城规划》)。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获悉的。

    据了解,自2010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漳州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以来,由于漳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漳州市同步委托编制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开展以来,《总体规划》、《名城规划》历经纲要编制、规划草案公示、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评审、市委市政府审查等阶段,于2013年12月上报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此次,经省政府认真研究后,终于做出批复。

    批复原则同意了《总体规划》,要求以“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发展定位为引领,推进“水城、绿城、历史文化名城”三城融合,逐步把漳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海峡产业合作先行区。

    紫泥岛规划成“绿心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加快构建市域“两区、两群、两带”的城镇体系布局,形成“市域中心、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中心镇、一般城镇”五级城镇体系。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优化村镇布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369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要突出漳厦同城,协调发展;重点建设滨海城镇发展带,形成沿海发展的新格局;严格控制紫泥岛开发建设,作为规划区“绿心”进行保护。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在城市规模上,省政府要求。到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6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5平方公里以内,形成“一主一副、一轴两带”的城市空间结构。要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融合对接,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展现田园都市风光。

    禁止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水上巴士为补充公交

    在公共交通方面,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枢纽节点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注重漳厦衔接,预留城际轨道交通用地。完善城区交通网络体系,构建以城际轨道(城市轨道)为骨干、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和水上巴士为补充的公共交通系统。

    要加强郊野公园、公园绿地、城市绿道和片林等各类绿地建设,构建“园在城中、城在园中、城园一体、园城共融”的现代田园型都市,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船行、水韵、漫游、城荣”的生态水城。

    (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