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莲司法所与思明区法院建立协作机制:让矛盾“软着陆”

18.07.2016  20:08

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嘉莲司法所与思明区法院立案庭建立了协作机制,多元化解各类民事纠纷,高效地实现尖锐矛盾 “软着陆”。 一是以常态机制畅通衔接渠道 。立案庭和司法所均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建立并不断完善诉前人民调解、诉讼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规范衔接流程及案卷文书。同时各指定一名人员为联络人,负责诉调对接日常工作,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以优势互补开展品牌合作 。依托“彩红个人调解室”和“杨建伟法官调解室”这两个个人调解室的特色品牌开展互动。司法所选派综合素质强的金牌人民调解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定期驻点法院,配合法官开展工作,通过发挥调解员了解社情民意、熟悉乡土民情、基层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促进案件调解成功,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立案庭选派业务素质优的法官协助司法所开展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业务培训、组织旁听等方式,提高嘉莲辖区调解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纠纷方面的业务水平。 三是以多方合力实现定纷止争。 对到立案庭起诉或咨询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司法所予以积极协助。对嘉莲辖区发生的重大疑难纠纷,司法所邀请立案庭法官参加案情分析会、协助开展调解。对嘉莲辖区调委会达成的书面调解协议,立案庭指派法官及时进行依法审查,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达到定纷止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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