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宰客”伤了文明旅游

09.10.2015  20:10

  青岛“天价大虾”一事又有新进展。据@北京青年报 官方微博10月6日消息,事件当事人之一的网友肖先生刚刚告诉记者,称有青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联系到他,表示领导很重视,并已做出罚款九万元的处理,同时该工作人员告诉肖先生,目前涉事老板已消失。(10月6日搜狐新闻)

  国庆长假,发生在青岛的这起恶性“宰客“事件被曝光后,经由网络传播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旅游本应是个开心享受的行程,然而由于宰客现象的发生,却让一些游客尝到了黄金节“被劫”的痛感,虽然这只是景区个别不良商家的行为,却无疑给景区旅游的整体形象“抹黑”。

  景区出现“宰客”,究其动因就是经营者的短视行为:做“一锤子”买卖,宰一回算一回,不能够真正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是以诚实守信获得“回头客”增加旅游业附加值。这种不地道、不文明的行为,在短时间内或许能获得高额经济利益,却丧失了游客的信任,但长远来讲无异于自毁长城。

  平心而论,游客是旅游业的衣食父母,尽管他们在旅游目的地停留时间短、人脉关系单薄,有时遇到欺诈现象还会选择忍气吞声。然而,在信息化时代,丑闻会在一夜之间传遍天下,一旦一地的口碑和美誉度被不良商业行为破坏,损失的将是一个地方的整体旅游形象。

  为此,构建旅游行业的商业文明,必须加强经营者的自律行为,放远眼光,诚信经营,而作为监管部门,更要加强市场监管,对借机欺诈、宰客行为及时制止、严加查处,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一生的“警钟”。治理商家宰客行为,不仅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维护商家的良好形象,更是树立了景区的良好形象,守住了景区旅游经济生生不息的活力源泉。(涵江区文明办 朱秀花)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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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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